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印度伊斯蘭

印度除了主流的印度教之外,伊斯蘭教也頗有地位,並且對印度教產生許多衝擊,造成印度教的改變。往一神教形式演變,虔誠派發展。

以前佛教注重平等與無我的思想影響了印度,伊斯蘭也是用平等挑戰了印度的種姓制度,但是附加了一神的虔誠感。屈服順從的角色加重了。

賤民不再累世修行以求轉生到較好的種姓,而是改宗皈依到伊斯蘭。

以下找了一些資料補充了解。主要來自維基百科。

 

伊斯蘭教是印度的第二大宗教,13.4%的印度人信仰伊斯蘭教。由於印度人口增長速度很快,印度已經超過印尼,成為是世界上穆斯林最多的國家。伊斯蘭教是在西元8世紀隨著阿拉伯帝國的擴張而傳播到印度的,西元10世紀後,北印的大多數王朝統治者都是信奉伊斯蘭教的,特別是莫臥兒王朝,印度也因此留下了相當多的伊斯蘭教建築。作為外來宗教的伊斯蘭教和本土的主要宗教印度教在印度導致了一系列的宗教衝突,印巴分治局面也是因為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的矛盾造成的,在印巴分治時造成了宗教仇殺的慘劇。在現代,印度這兩個主要教派依然存在深刻的矛盾。

伊斯蘭教在西元8世紀初傳入印度。在此後的年代,伊斯蘭教對豐富和加強印度文化貢獻很大,不僅形成了印度北方古典音樂(印度和中東元素的合併),而且鼓勵烏爾都語(印地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合併)豐富傳統之宗教與世俗文學。泰姬陵和其他陵墓是莫臥兒王朝的禮物。2001年,印度有1億3000萬穆斯林,最集中的地方是喀什米爾、喀拉拉邦、西孟加拉邦、阿薩姆邦和恒河平原一部分。恒河平原上的北方邦是穆斯林最多的一個邦。

印度穆斯林分兩種,一種是移民叫阿失拉甫,一種是本土皈依者。阿失拉甫頭兩者是阿拉伯人,後兩種是普什圖人與蒙兀兒人,本土皈依者是賤民與首陀羅佔絕對多數。

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1526年-1858年),是帖木兒的後裔巴卑爾南下入侵印度建立的帝國。「蒙兀兒」意為「蒙古」。在其全盛時期,其領土幾乎囊括整個印度次大陸,以及中亞的阿富汗等地。該帝國的官方語言是波斯語,但是統治者是有察合台汗國的蒙古貴族血統的突厥人,信奉伊斯蘭教。

巴卑爾逝世後,其子胡馬雍在1540年為蘇裡王朝的舍爾沙戰敗,被逐出印度,但是他隨即重整兵力,於1555年乘蘇爾王朝內亂之機捲土重來,恢復了帝國。自第三任皇帝阿克巴一直到第六任奧朗則布統治時期是蒙兀兒帝國的全盛時期,帝國的疆域經過逐步的不斷擴張而達到頂峰,經濟繁榮。奧朗則布皇帝駕崩後,蒙兀兒帝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逐步緩慢,處於不斷衰退之中。1857年,印度民族起義爆發之後英國擊敗西帕衣團,並徹底毀滅已經有名無實的帝國,直接統治印度。

19世紀末,印度穆斯林中出現改良主義運動和不同的思想派別,最為著名的是阿利迦運動、艾哈邁迪亞運動、秋班德復古派。1906年“全印穆斯林聯盟”成 立,它與國大党聯合反對英國殖民統治,推進民族解放運動;後因政治分歧,“穆盟”於1932年提出“兩個民族”理論,號召創建獨立的伊斯蘭國家。1947 年8月印巴分治,大部分穆斯林上層人士和中產階級移居獨立後的巴基斯坦,留在印度的除少數王公貴族外,多是處於最貧困階層的農民和城市貧民。90%以上的 印度穆斯林屬於遜尼派,另有少數屬於什葉派和蘇菲派。

在伊斯蘭教一神論、宗教平等和積極進取等思想的衝擊下使大批下層印度教徒改信了伊斯蘭教。這樣就推動了印度教改革運動——虔誠運動的興起和發展,出現了 像羅摩奴闍、羅摩難陀、格比爾、納那克等這樣一些著名宗教改革家。

虔誠運動的目的在於保護印度教和克服社會弊病。這個運動原起源於南方,後逐漸普及到全印 度,並對中世紀時代印度的精神和社會生活產生了有力的影響,羅摩奴闍為此起了重大作用,他死於西元1137年。羅摩難陀為羅摩奴闍學派的信徒,大約生活在 14世紀的最後25年和15世紀的上半期。他把“虔誠運動”從南方傳到北方,“宗教儀式的簡化,以及傳統的種姓條規的自由主義化是羅摩難陀對當代宗教問題 的解決所作的最重要的貢獻。”

格比爾是中世紀印度著名的改革家,他生活在15世紀。有人說:“格比爾寫下了一切教派都能接受的著作,而且,如果閱讀時不懷 偏見,它是有利於全人類解放的。”他認為“種姓規則以及印度教與伊斯蘭教的清規戒律都毫無價值”。在宗教領域內,他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團結作了不懈地努 力。他抱撼地說過:“印度教徒向‘羅摩’呼籲,伊斯蘭教徒向‘拉希曼’呼籲,但雙方互相殘殺,誰也不理解真理。”納那克是位改革家,又是錫克教的創始 人,有人說他並不企圖毀滅舊秩序,而只是想改革它,使它適合當時的需要。他得出了“沒有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的結論。

對婚姻的影響

印度教徒為了保護自己的宗教,有關種姓的規定比以前更加嚴格和繁瑣起來,在婚姻方面尤其如此。當時的穆斯林統治者們想霸佔印度教姑娘為妻, 甚至想同印度教寡婦結婚,這當然遭到印度教徒的強烈反對。於是,他們為了保護自己,想出了四種辦法:第一,實行童婚。降低女孩的結婚年齡,婚齡下降到8— 9歲。不僅如此,“指腹為婚”也應運而生,甚至流行起來。第二,在高級和中級種姓中戴面罩的習俗流行起來,以便不讓人看到自己的面孔,尤其避免同穆斯林發 生聯繫,這樣,就杜絕了與穆斯林結婚的可能性。這種習俗流行的結果,除富人家庭外,使印度教女子的教育受到了影響。第三,對寡婦再婚作了嚴格規定。為使規 定更加有效,在規定中還附加了一些宗教和道德色彩。結果,限制寡婦再婚的規定對高級種姓的人起到一些作用,但對低級種姓的人效果不大,他們不理那些規定。 第四,大力宣傳寡婦為夫殉葬。並把這種做法視為最大的貞節和最高的美德,這種做法一度蔓延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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